退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怎样申领
【标签】养老保险
更新时间:2019-01-04
核心提示:在中山市,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申请领取养老保险丧葬费、抚恤金。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解答退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怎样申领。
一、办理条件:
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可申请领取养老保险丧葬费、抚恤金。
二、所需材料:
⑴《遗体火化证明》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⑵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或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⑶直系亲属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办理地点:各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局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养老保险科
四、办理时限:
即到即办。
五、办理程序:
⑴离退休人员的单位或死者直系亲属携带所需的资料到各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局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养老保险科前台办理;
⑵养老保险丧葬费、抚恤金于办理次月下拨到死者生前领取退休金存折的帐户上。
六、法律依据:
、
七、相关表格:
不需要填写表格
八、办理方式:
前台办理
九、注意事项:
⑴办理时间为当月1-20日;
⑵抚恤金、丧葬费的发放标准分别为3个月(即共6个月)所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⑶转城退休人员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携带所需的资料到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办理。
⑷由于财务电子系统的待遇支付时间为每日的8时30分至16时,故参保人或代办人必须在每日16时前完成待遇支付审批手续并到业务受理地前台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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