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医疗保险门诊治疗的病种有哪些?

【标签】医疗保险

更新时间:2019-05-07

  核心提示:武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及慢性疾病病种主要包括高血压Ⅲ期、糖尿病等7种重症疾病和慢性肾衰竭、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等19种慢性病。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医疗保险门诊治疗的病种范围。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及慢性疾病病种范围:

  一、重症疾病(7种):

  1、高血压Ⅲ期(伴心、脑、肾并发症)

  2、糖尿病(伴感染或心、肾、眼、神经并发症)

  3、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脑器质性精神病)

  4、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

  5、肾透析

  6、肾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

  7、肝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

  二、慢性病(19种):

  1、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前期)

  2、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

  3、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

  4、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

  5、慢性阻塞性肺疾病Ⅲ级及以上

  6、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达到肺、心功能失代偿期的)

  7、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生了甲状腺毒症性心脏病的)

  8、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9、血友病

  10、系统性红斑狼疮

  11、类风湿性关节炎(X线检查关节病变Ⅲ期及以上的)

  12、系统性硬化病(达到皮肤病变硬化期或萎缩期的)

  13、强直性脊柱炎(出现“放射学骶髂关节炎”的)

  14、帕金森氏病及帕金森氏综合症

  15、血管介入治疗术后

  16、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17、儿童孤独症

  18、脑性瘫痪

  19、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