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标签】住房公积金

更新时间:2021-05-21

  核心提示:中山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因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情况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中山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30%以上(含30%)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10)职工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付款购买自住房支取公积金,支取额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在购房发票或付款收据开立日起一年内只支取一次 。

  温馨提示:

  (1)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用来装修住房

,住房公积金制度以互助性和保障性为出发点,以加快解决城镇职工的基本住房问题为主要目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主要用于购买住房、建造住房等住房基本消费方面的支出,而装修作为享受性支出则不在此列,因此装修住房不属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

  (2)在外地购房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异地购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购买的方式不同(一次性付款或银行按揭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次数、提取所需资料也不同,详见外市提取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