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标签】住房公积金

更新时间:2021-04-28

  核心提示:佛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有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提取人的(在规定中的)任一银行账户。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佛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一)需要携带的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提取人的任一银行(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顺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账户;

  2、《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3、按下列分类提供资料(再次提取时不需要重复提供):

  (1)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

  需提供资料:房产证、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可作参考凭据)。

  (2)购买预售商品房

  需提供资料: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可作参考凭据)。

  (3)建造、翻建

  需提供资料:土地证(房产证)、规划许可证(或建设许可证)、结算发票。

  (4)大修自住房

  需提供资料:房产证、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规划许可证(或建设许可证)、结算发票。

  (5)偿还住房贷款

  本息按(1){或(2)或(3)或(4)}的分类所需的资料+借款合同。

  (6)租房

  需提供资料: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发票。

  注意:

  1、首次提取审批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再次提取为即报即办、即报即批。

  2、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的,应先还清贷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请提取。

  (二)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只登记一人姓名,如认为是夫妻共有财产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应先行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才生效。在变更登记未完成前,夫妻双方可持结婚证到前台签名确认共有,进而办理提取手续。

  (三)提取时间相隔。偿还贷款本息、租房提取不少于半年提取一次,其他项均为不少于一年提取一次。

  (四)咨询电话:12329、12345。

  温馨提示:

  每次提取,个人明细余额必须留足不低于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