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失业人员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新标准是多少

【标签】失业保险

更新时间:2019-01-29

  核心提示:合肥市对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作了调整,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标准,新标准为31872元。失业人员的遗属可以带齐相关证件材料办理申领抚恤金手续。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介绍,仅供参考!

  一、合肥市失业人员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新标准: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此标准,对合肥市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作相应调整,由现行30728元调整为31872元(8个月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加了1144元,该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未发钱款补齐发放。

  二、失业人员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申领程序:

  1、失业人员的遗属可凭失业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注销户口证明、遗属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区或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办理申领手续。

  2、经审核通过后,遗属凭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存折于审核通过后的次月25日后到银行领取。

  法律快车小知识: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2、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3、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办理。

  二、合肥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