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省高温补贴标准

【标签】高温补贴|高温津贴

更新时间:2019-12-04

  核心提示:高温下工作是对人身体的一种挑战,国家和各地政府给予每个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一定补贴。山东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2015年山东省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呢?以下由法律快车法律经验小编问您整理介绍。

  2014年山东高温津贴标准:

  1、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

  2、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注意:

  《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

  1、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所需费用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2、用人单位向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或者户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3、如果劳动者高温津贴方面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4、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法房高温津贴的处罚:

  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