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庆市高温补贴标准

【标签】高温补贴|高温津贴

更新时间:2019-05-12

  核心提示:重庆市政府发布《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天气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就可领高温津贴,40℃以上的露天作业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津贴。2015年重庆市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以下由法律快车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根据《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2015年重庆高温津贴标准为:

  高温天气期间,室内工作场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温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津贴。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最长为5个月。劳动者已经依法享受高温作业岗位津贴的除外。

  法律快车编辑提示:

  1、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为一般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为中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度高温天气。

  2、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3、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经民主程序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各行业(领域)对高温津贴、高温岗位津贴有专门规定,且发放标准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按行业(领域)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