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西省高温津贴标准

【标签】高温补贴|高温津贴

更新时间:2020-12-07

  核心提示: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山西高温津贴标准是多少?以下由法律快车法律经验小编问您整理介绍。

  山西省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段:6月份至8月份。

  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高温津贴按月发放,清凉饮料不能冲抵该津贴。

  法律快车经验小编提醒您注意:

  按照山西省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支付高温津贴。高温作业主要集中在建筑、地质勘探等行业,但并不是这些行业的所有岗位都可领取高温津贴,具体还得看所处岗位职能而定。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最重要的是,用人单位可以额外给职工发放绿豆、清凉油、西瓜等防暑降温物品,但这些都不能冲抵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

  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