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申缴社保会有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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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6-02

  核心提示:单位不申缴社保会有什么处罚?《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缴社会保险费。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最高罚3倍。下面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社会保险费”是指我们常说的五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员工入职30天内单位须申缴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缴社会保险费。

  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最高罚3倍。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社保经办机构可申请划拨社会保险费。

  《规定》明确,经查实,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足额缴费且未补缴的,社保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根据查询结果向所属的社保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

  经查询,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或者划拨后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后,应签订延期缴费协议,延期缴费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