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哪些人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标签】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更新时间:2020-11-08
核心提示:广东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详细内容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广东哪些人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处于无业状态的人员,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法办理了失业登记。
劳动者申请办理失业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失业登记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和证明原身份的有关证明,以及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符合上述情况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注意: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1、、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
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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