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参加过广州医保的人,最低缴费年限是多少?
【标签】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更新时间:2020-04-15
核心提示:2014年前参保的市民仍然按照10年年限参保,《条例》实施后首次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为15年。更多详细内容以下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之前参加过广州医保的人,最低缴费年限是多少?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实施之前已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最低缴费年限仍按原规定10年执行,《条例》实施后首次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为15年。
该《条例》在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上体现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一种处理方式。也就是说,在2013年前有社保记录的均属于“老人老办法”,即退休人员在《条例》实施先补缴够10年的也同样适用于原来的医疗保险条例;《条例》实施后首次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为15年,均属于“新人新办法”。
法律快车编辑温馨提示
从未参加医保广州市民2013年12月登记可少缴5年
在条例实施前后,根据新人新办法,老人老规定的政策设置。只要在2014年1月1日前,在广州有过哪怕一个月的参保缴费登记,其参加职工(灵活就业)医保的缴费年限都只需要10年。
市民只要在今年12月29日之前前往地税部门参保登记,并确保供划账账号内有足够款项。只要银行账号完成划扣缴费的,都可成功参保,节省5年的参保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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