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怎样申领生育险待遇?
【标签】生育保险|生育险待遇
更新时间:2021-03-25
核心提示: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参保职工和个体参保人员分别怎样申领?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以下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成都怎样申领生育险待遇?
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相关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相关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注:1、单位参保职工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个体参保人员由本人或家属代办,代办人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申领待遇时限为婴儿出生之日起90日内,逾期未申请的按文件规定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3、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收据已于2011年8月取消。
相关知识内容链接:
成都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2)应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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