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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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4

  核心提示:2014年南京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2014年南京扩大了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门诊基金支付费用段范围,从原来的300-800元调整为200-800元。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南京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2014

  南京市出台了《关于提高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门诊医疗待遇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内容可知:

  一、提高2014年度筹资和财政补助标准

  老年居民筹资标准由720元/人/年提高至78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由360元/人/年提高到380元/人?年,财政补助由360元/人/年提高到400元/人/年。

  其他居民筹资标准由720元/人/年提高至78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由440元/人/年提高到460元/人/年,财政补助由280元/人/年提高到320元/人/年。

  学生儿童的筹资标准由380元/人/年提高至46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由100元/人/年提高到120元/人/年,财政补助由280元/人/年提高到340元/人/年。

  大学生的筹资标准由380元/人/年提高至42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不变,仍为100元/人/年,财政补助由280元/人/年提高到320元/人/年。

  二、提高门诊医疗待遇

  扩大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门诊基金支付费用段范围,从原来的300-800元调整为200-800元,基金支付比例不变。

  今年居民医保的缴费期将作适当延长,从2013年12月13日—2014年2月25日。凡在2014年2月25日前按规定办理好参保续保手续、足额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居民,自2014年1月1日起享受2014年度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