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流程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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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7-01

  核心提示:深圳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金额是多少?领取流程又是怎样呢?深圳失业保险金办理申领程序分为三步曲。第一步是申领人确认本人已参保满一年、原参保用人单位已为其在社保网上申办停保并注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同时已办理了失业登记。更多具体办理流程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深圳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流程是怎样?

  办理申领程序三步曲

  第一步:申领人确认本人已参保满一年、原参保用人单位已为其在社保网上申办停保并注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同时已办理了失业登记后,即可到银行柜台申请办理。

  第二步:申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柜台工作人员审核申领人提供的身份证原件有效性及是否为申领人本人后,由计算机系统审核是否符合申领条件。对经计算机系统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工作人员通过计算机系统打印出具一式两份《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一份交申领人本人签名确认,一份由银行柜台工作人员暂存;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工作人员告知申领人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第三步:市社保机构于次月15日前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到失业人员指定的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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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员工因下列情形失去工作后的一个月内,应携带有关材料,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或者撤销;

  (二)用人单位被依法整顿;

  (三)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裁员;

  (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员工逾期不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其享受的失业救济金从登记期限届满之日起逐月减发。

  二、失业员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

  (二)在特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三)失业后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并有求职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