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标签】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更新时间:2019-09-29
核心提示: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其申请范围是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详细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三、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四、离退休;
五、死亡;
六、户口迁出本市;
七、出境定居;
八、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九、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
十、提前结清贷款;
十一、家庭生活困难;
十二、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十三、自愿缴存期满;
十四、重复账户合并;
十五、提取复议;
十六、错缴更正。
具有上述十六种情形之一都可以申请提取上海住房公积金。
相关内容链接: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申请范围: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范围:
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
三、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申请范围:
建造、翻建、大修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热门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关经验
-
01-19 0
-
05-19 1
-
11-07 0
-
12-28 0
-
01-21 0
-
07-01 2
-
04-11 2
-
10-08 1
-
02-09 1
-
01-08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