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离退休职工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标签】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

更新时间:2020-07-29

  核心提示:烟台离退休职工只需要符合三个条件之一即可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包括提供退休证(离休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养老基金核定表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烟台离退休职工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离、退休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办理销户提取:

  (1)提供退休证(离休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养老基金核定表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达到退休年龄无法办理退休的,提供单位证明、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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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子女买房,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吗?

  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使用的,这里已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规定得非常明确,即“自住住房”。职工购买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有购房合同中的买受人及其配偶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父母不是所购房屋的买受人,则不能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如何计算利息?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利率政策,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户;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3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