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天津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标签】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更新时间:2020-10-17

  核心提示:根据提取的情况不同,所需要的材料也有所不同。例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一次性提取,需要的材料包括职工身份证、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等,详细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提取天津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一次性提取

  提取资料

  1、职工身份证;非集中封存户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集中封存户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2、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为非集中封存户职工的,提供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配偶为集中封存户职工的,提供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

  3、申请提取双方父母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父母身份证;父母为非集中封存户职工的,提供父母住房公积金龙卡,父母为集中封存户职工的,提供父母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同户籍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文件;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中不能证明父母的夫妻关系的,还需提供父母的夫妻关系证明;

  4、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全款专用收据)。购买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还应提供《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或《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房屋产权调换)》;

  5、购买私产房的,提供购房协议、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或全款专用收据)或契税完税证明;

  6、购买公有现住房产权或其他房屋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房屋的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或全款专用收据);

  7、职工与他人共同购房的,还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职工与配偶共同购房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2)职工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房的,提供同户籍户口簿或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3)职工与非同一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还应提供除职工外其他共同购房人签署的《共同购房人提取协议》。

  8、职工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取手续,应提供以下资料:

  (1)代办人身份证;

  (2)职工本人签署的《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一份。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一次性提取

  提取资料:

  1、职工身份证;非集中封存户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集中封存户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2、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为非集中封存户职工的,提供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配偶为集中封存户职工的,提供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

  3、申请提取双方父母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父母身份证;父母为非集中封存户职工的,提供父母住房公积金龙卡,父母为集中封存户职工的,提供父母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同户籍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文件,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中不能证明父母的夫妻关系的,还需提供父母的夫妻关系证明;

  4、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全款专用收据)。购买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还应提供《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或《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房屋产权调换)》;

  5、购买私产房的,提供购房协议、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或全款专用收据)或契税完税证明;

  6、购买公有现住房产权或其他房屋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房屋的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或全款专用收据);

  7、购房资料中未明确首付款金额或职工与他人共同购房的,还应提供《借款合同》。

  8、职工与他人共同购房的,还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职工与配偶共同购房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2)职工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房的,提供同户籍户口簿或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3)职工与非同一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还应提供除职工外其他共同购房人签署的《共同购房人提取协议》。

  9、职工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取手续,应提供以下资料:

  (1)代办人身份证;

  (2)职工本人签署的《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