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四川基础养老金调整为多少?

【标签】养老保险|养老金

更新时间:2020-04-24

  核心提示:从2014年1月1日起,四川省对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基础养老金,具体就是调整为多少呢?以下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2014四川基础养老金调整为多少?

  从2014年1月1日起,全省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领取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增加5元,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从现有的每人每月55元增加到60元,增加部分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新农保和城居保10个缴费档次,每个对应档次的参保缴费补贴各增加10元。

  除基础养老金外,政府缴费补贴也有所增加。目前全省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设置100—1000元共10个缴费档次。从1月1日起,相对应的参保缴费补贴各增加10元,达到每人每年40-80元。其中,对选择100元、2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40元;对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45元;对选择4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50元;以此类推,每提高一档缴费标准,政府补贴增加5元,最高补贴为80元。所需资金按省政府常务会已批准的省财政对各地补助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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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省政府根据国家统一要求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政府补贴

  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