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业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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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4-08

  核心提示: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是多少呢?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上海失业金是多少?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一)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二)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三)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四)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注意:失业人员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1年,但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可以视作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二、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一)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

  (二)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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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三)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五)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