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标签】生育保险|生育金
更新时间:2020-01-03
核心提示:申领上海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包括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等,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上海生育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三)属于计划内生育;
(四)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相关内容链接:
上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按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热门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关经验
-
11-03 0
-
10-21 1
-
03-01 0
-
09-29 1
-
11-19 0
-
01-04 2
-
04-18 2
-
02-12 0
-
04-08 0
-
12-0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