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
【标签】住房公积金|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更新时间:2020-10-08
核心提示:房屋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区域的受托银行提供资料,查询征信,填写贷款申请表,签订买卖合同,同时支付不低于住房价值(以房地产评估价值或房屋实际成交价格孰低原则确定)30%的首付款。成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整理介绍。
成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
借款人申请再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须依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屋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区域的受托银行提供资料,查询征信,填写贷款申请表,签订买卖合同,同时支付不低于住房价值(以房地产评估价值或房屋实际成交价格孰低原则确定)30%的首付款。
(二)房地产评估机构及受托银行或成都公积金中心在合同签订三日内到房屋现场进行勘验。
(三)受托银行初审并录入相关信息,成都公积金中心根据评估结果和客户资料实施审批。
(四)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买方)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缴纳评估相关费用。
(五)成都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及售房人(买卖双方)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六)受托银行内部审查完毕后,通知借款人及售房人(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受托银行盖章的借款合同、评估报告等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相关内容:
一、再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
在取得房屋他项权利证书后,受托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和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授权,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人或其代理人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的储蓄账户。每笔贷款使用的《贷款资金划转授权委托书》手续,采用各受托银行的固定格式文本。
二、借款人申请再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一)借款人与售房人(买卖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二)借款人与售房人(买卖双方)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三)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证明及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具有购买再交易住房的买卖合同、协议及首付款凭证(经买卖双方确认的银行转账凭据、银行现金缴款单、首付款收据等)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具有拟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同购房的须有共同购买人签署或经公证的委托文件。
(六)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价值评估报告。
(七)成都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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