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产假有多少天?
【标签】产假|广东
更新时间:2020-01-30
核心提示:广东省职工的产假有多少天?关于休产假有什么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广东女职工可以依法休产假,通常情况下可以享受98天产假,晚育以及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可以奖励产假。以下就由法律快车法律经验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广东产假有多少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女职工的产假作了明确的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规定广东职工的产假:
职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
所以,广东女职工产假的天数为:
1、正常情况下:98天产假;
2、晚育的:98天+15天=113天产假;(已婚妇女二十三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3、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98天+35天=133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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