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判决中的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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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2-01

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办理过户手续。若有关当事人不予配合新的房屋所有人办理登记手续的,。但因原持证人原因使新房屋所有人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可按如下程序办理过户手续:

1、权利人(申请人)为个人时:请持身份证明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法律事务科递交公告申请书,、身份证明(因故不能亲自办理时的还须提交公证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权利人(申请人)为单位时:请持单位介绍信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法律事务科递交公告申请书,、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一般会判决另一方(义务方)配合权利方办理过户事宜。

然后当事人直接拿着判决去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涉及行为,如果对方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