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登记要提交什么材料?

【标签】分公司|注销登记

更新时间:2019-03-03

  核心提示:分公司注销登记要提交什么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等,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分公司注销登记要提交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注销的原因。

  4、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