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双11期间商家哪些行为会违法?

【标签】双11|消费

更新时间:2020-05-25

  核心提示:2015年“双11”即将到来,不仅网络交易平台、商家蠢蠢欲动,连消费者们都已经准备好清空购物车。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双11商品交易价格行为公告,要求商家在双11期间要注意的行为。法律快车法律经验提醒您,双11期间商家不得以低价招徕顾客却以高价进行结算,消费者发现违法的,可以进行投诉。

  根据《关于2015年“双11”期间商品交易价格行为的提示公告》,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应重点注意和避免出现下列情形:

  (一)标示的原价不符合法定原价的定义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宣称的优惠折价活动并非真实的优惠让利;

  (二)标示商品的相关价格信息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

  (三)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

  (四)使用容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消费者与其交易;

  (五)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

  (六)标示商品或服务的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

  (七)新品上市开展促销活动时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

  (八)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者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时未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的含义,且被比较价格无来源依据;

  (九)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

  (十)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

  消费者在发现网购时发现卖家违法行为时,该怎么办?

  面对各种价格促销或优惠活动,消费者应仔细阅读促销规则和相关标价信息。如发生价格纠纷或发现相关价格违法问题,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举报热线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