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单位申报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标签】工伤认定
更新时间:2020-01-02
核心提示:当发生工伤的时候,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济南单位申报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一、主要材料
1.济南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写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等)
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参保者附受伤当月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明细表,未参保者附劳动关系证明)
5.职工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写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等,盖手印)
6.两人以上证人证言(分别提供原件,盖手印)
7.受伤职工初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盖章及复印件(死亡者附死亡证明)
二、相关材料
1.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2.
3.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重伤亡事故处理报告
4.民事赔偿资料
5.、、民政等相关部门证明)
6.职工直系亲属提供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有效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表格下载:1.济南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2.证人证言表
一、哪些情形属于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一款主要考虑到随着实践的发展和客观情况的变化,可能还会出现新的应该认定为工伤的情况。,可以规定应该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况。
二、哪些情形属于视同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热门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关经验
-
10-24 1
-
05-25 1
-
01-09 1
-
11-22 0
-
06-10 0
-
07-11 0
-
02-16 0
-
05-28 0
-
02-11 1
-
03-09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