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生育保险覆盖至失业人员
【标签】生育保险
更新时间:2019-01-14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文件精神,市失业保险中心出台了承德市《关于落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医疗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从《通知》出台起,进入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统一办理失业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缴纳两项保险费等事项。
失业人员纳入职工医保、生育保险身份单独识别,不设等待期。失业人员纳入职工医保、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应缴纳的两项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人员个人不缴费。缴费基数按失业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核定。
承德市实施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以来,全市共接收失业人员2193人,大部分失业人员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进入失业保险前的这段时间,自己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对于已有医疗保障的失业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失业保险中心按月将应为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按月随失业保险金一并发放给失业人员;对于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在原单位已缴纳到年底的,失业保险中心只为其发放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待明年统一纳入失业人员医疗保险专户。
认识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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