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友在结婚时赠送的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标签】共同财产
更新时间:2020-12-01
结婚时亲友赠送的财物是在之后赠送的,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结婚时亲友赠送的财物情况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男女各自单位的同志集体赠送的财物,有提男女各自亲友赠送的财物,虽然多数是赠送各自的一方,却都是为祝愿男女关系的结合而赠送的。所赠送的这些财物,对新婚夫妇的婚后共同生活起到了一定的辅助作用。
“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所谓夫妻婚姻关系丰续期间是批从男女双方进行结婚登记,取得<>开始,至离婚或一方或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或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以及各自或继承、受赠的财产。因此,就不应再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当然,在分割这些财产时,还应当根据这些财产的作用、特点和各自实际需要的具体情况,适当进行分割。具体如何处理,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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