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割?
【标签】交通事故
更新时间:2020-10-17
大章因交通事故死亡,他的妻子从肇事方及其公司,以及大章生前投保的获得一笔数额可观的赔偿和。大章的妻子做梦也没想到刚刚经历了丧夫之痛,她又收到婆婆和大姑委托的律师发来的律师函,要求分割大章的赔偿金和继承遗产。鉴于大章夫妻并不宽裕,居住的也是公房,没有多少遗产可供继承,章妻认为婆婆和大姑分自己丈夫的丧命钱着实不应该,家里还有那么小的子女需要抚养,因此章妻找到希望律师能给与明确的解答,以维护他们母女(未成年人)的权益。
大章获得赔偿分为两大部分:来自交通肇事方和其保险公司的赔偿(章自己承担部分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总数约30万);来自大章生前投保的死亡保险的保险金(4份,共计20万)。交通肇事方的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约21万)、被抚养人生活费(约7万)三个部分,下面律师一一进行分割和分析。
丧葬费这是用于为死者办理丧事的人为了丧葬事宜而支出的费用,比如宴请宾客、火葬费用、购置骨灰盒的费用、购买墓地的费用等等,大章的丧事由妻子操办,费用也有妻子垫付,且费用数额大大高于了肇事方的赔偿数额,因此这部分赔偿归妻子所有,至于妻子多支出的费用,如果其他近亲属不同意大超大办的,由其妻子个人承担,如果协商一致的,超过部分的费用近亲属平摊。
被抚养人生活费,主要是两个部分,一是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和成年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生活费(主要是父母),大章的母亲有退休工资,而女儿没有成年,因此依法留出女儿的生活费,标准为某年的生活费(2008年为例是13773)×(18-实际年龄)。
死亡赔偿金是对丧失亲人的被害人近亲属的赔偿,具有精神抚慰作用,具体分割方式是死者的近亲属按份分割,包括受害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和遗产继承类似,本案件中有权分割的近亲属有:章妻、章女、章母(章父已经死亡),三人平均分割。虽然章某的姐姐(大姑)也是近亲属,但因为被害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的,(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就不能参与到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中去。所以大姑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是不合理的。
至于大章生前另行购买的死亡保险,是一种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当大章死亡后,保险公司对人身保险合同上的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如果没有受益人的,对法定继承人支付保险金。律师解释:也就是说如果有受益人,保险金全部归受益人,法定继承人无权分割,如果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属于遗产,按照遗产继承方式继承。本案中大章指定的受益人是女儿,因此死亡保险金全部归女儿所有,其他任何人没有分割的权利。律师提醒:如果您购置了类似的保险合同,记得填写受益人,以免将来家人之间有所纷争。
经过律师的分析,大章“遗留”下的几十万赔偿金及保险金,仅有死亡赔偿金的1/3归其母亲,共计7万元,章妻也愿意支付,章母看到并无希望获得更多的财产也表示同意,双方在律师的见证下双方签署了协议,避免了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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