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八级工伤鉴定标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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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4-01

  核心提示:发生工伤后,要就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是指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是对职工工伤后劳动能力的鉴定,即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进行受伤等级鉴定的标准。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海口八级工伤鉴定标准。

  八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61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八级工伤或职业病。

  (1)边缘智能;

  (2)精神病性症状有人格改变者;

  (3)颅骨外露;

  (4)面部烧伤广泛植皮术后;

  (5)鼻或面颊部有>8平方厘米或三处以上>1平方厘米的增生性瘢痕;

  (6)一侧或双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睑外翻; (7)全身瘢痕面积40%~49%;

  (8)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9)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10)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11)一袋子则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

  (12)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者;

  (13)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14)外伤性青光眼;

  (15)双耳听力损失>=41Dbhl或一耳>=91Dbhl;

  (16)体力劳动时有呼吸困难(喉原性);

  (17)发声及言语困难;

  (18)一耳或双耳缺损>1/3、<2/3;

  (19)牙槽骨损伤长>=cm,牙齿脱8个以上;

  (20)舌缺损小于舌的1/3;

  (21)双侧鼻腔或鼻咽部闭锁;

  (22)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Ⅱ度;

  (23)食管成形术后咽下运动不正常;

  (24)甲状腺功能轻度损害;

  (25)甲状旁腺功能轻度损害;

  (26)脊椎压缩骨折;前缘高度减少1/2以上者;

  (27)脊椎滑脱术后无神经系统症状者;

  (28)单肢瘫或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

  (29)双手部分瘫肌力4级;

  (30)双足全肌瘫肌力4级:

  (31)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

  (32)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33)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34)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

  (35)一足拇趾畸形,功能丧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

  (36)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

  (37)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38)因开放骨折感染形成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者;

  (39)关节外伤或因伤手术后,残留创伤性关节炎,无积液;

  (40)心功能不全一级;

  (41)血管代用品重建血管;

  (42)肺段切除;

  (43)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肺功能正常;

  (44)肝部分切除;

  (45)胆道修补术后;

  (46)脾部分切除;

  (47)胰部分切除;

  (48)腹壁缺损10cm左右;

  (49)胃部分切除;

  (50)小肠部分切除;

  (51)一侧肾上腺缺损;

  (52)输尿管修补术后;

  (53)尿道修补术后;

  (54)一侧睾丸、副睾丸切除;

  (55)一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56)已育妇女单侧卵巢切除;

  (57)已育妇女单侧输卵管切除;

  (58)已育妇女单侧乳腺切除;

  (59)性功能障碍;

  (60)急性放射性皮肤损失Ⅳ度,及慢性放射性皮肤损失手术治疗后影响肢体功能;

  (61)放射性皮肤溃疡经久不愈者。

  知识延伸:

  一、哪些情形属于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一款主要考虑到随着实践的发展和客观情况的变化,可能还会出现新的应该认定为工伤的情况。,可以规定应该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况。

  二、哪些情形属于视同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