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典当的程序
【标签】房屋典当
更新时间:2021-04-26
房屋典当,又称房屋“典卖”或“活卖”,即房屋所有权人将自己所有的房屋交给承典人占有、使用,收益,承典人按约定向出典人一次性支付全部典金,并在典期届满之时返还房屋给出典人,取回典金的行为。
房屋典当如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出典人须持有效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到典当行申请典当,由典当行确认证明文件,并作必要的调查了解。
1、私产:产权所有者须持房屋产权证、本人身份证;属多人共有的,所有权益人都必须出示身份证和签字盖章。
2、集体所有的房产:须持介绍信、营业执照、房产证、法人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私章)。集体厂矿须持职代会证明或董事会决定。法人身份证和经办有身份证等。
(二)出典人与典当行签订典当合同,按照典当规则确定典期、典金、典息及综合手续费等。
(三)典当合同公证。由出典人与典当行,一起到公证机关对典当合同进行公证。
(四)他项权利登记。由出典人与典当合同、公证书等到市产权监理处,办理房屋产权他项权利登记的有关手续。
(五)出典人应将所典房屋钥匙交典当行保管,由典当行开具正式当票,支付出典人典金。
典当期满,出典人还回典金,赎回所典房屋。否则,典当行当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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