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流程是怎样的?
【标签】经济适用房
更新时间:2020-08-08
核心提示:西宁市购买经济适用房首先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通过审核后,按批次顺序进行预购选房并签订购房合同以及办理付款等相关手续。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西宁是经适房的购买流程。
根据《西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流程如下:
一、申购家庭按如下程序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手续:
(一)申请: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辖区行政服务大厅提出申请,填写《西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审定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
2、家庭成员收入证明。设有劳动人事部门的单位职工,由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收入证明,其他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由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出具收入证明,失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出具收入证明。
3、家庭成员房产情况证明。有房户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承租证明;无房户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如属集体户口的由单位出具有无分房证明;配偶户口属外地城镇户口的,由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房产情况证明。
(二)初审:各区行政服务大厅将申请资料移交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及时组织社区开展入户调查,通过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组织评议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张榜公示10天,人户分离家庭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盖章证明并报市行政服务大厅经济适用住房审批窗口。
(三)终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在当地新闻媒体及网站上予以公示7天。无异议的,在《西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审定表》签署同意意见,并统一报市政府批准。
二、经济适用住房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销售
1、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申请先后顺序、住房困难程度决定轮候批次,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单》,《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单》号码顺序按照原受理先后顺序确定,并按照该顺序进行预购登记后参加选房。
2、房号确定后购买家庭应当在规定时间签订购房合同和办理付款等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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