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孝,遗产可以不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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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11-19

  核心提示:子女不孝,遗产可以不给吗?根据《继承法》,遗产继承有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和法定继承四种方式,法定继承是在没有以上3种的情形下才适用的。因此,可以将财产通过遗嘱或者遗赠等形式进行处分。下面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当事人可以在生前留下有效的遗嘱或者遗赠等,来处分自己的财产。

  只有在没有有效的遗嘱或者协议的情况下,才会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

  在没有遗嘱或协议的情形下,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