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协议离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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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9-05

  核心提示:协议离婚,一般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协议离婚的办理过程。

  一、双方如何协议离婚?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二、协议离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