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高温补贴标准

【标签】高温补贴|高温津贴

更新时间:2020-03-02

  核心提示:六月份已经到来,各地方的高温补贴也开始发放,广东高温津贴标准从6月1日正式发放,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接下来由法律经验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广东省高温补贴的相关内容。

  高温津贴将从6月1日起正式发放

  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根据规定,广东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对因事假、工伤等因素导致不能正常出勤的,可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每人每天6.9元。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津贴发放由用人单位举证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明确,对于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是对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特殊劳动消耗的补偿,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但劳动者因事假、旷工、休假等未提供劳动的,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这为用人单位特殊情况下如何发放高温津贴提供了依据。

  临时工有没有高温补贴?

  若用人单位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非全日制用工以及实行特殊工时的高温津贴又该如何发放?“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这两种特殊工时的高温作业人员,则要按月发放全额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