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对陪产假有哪些规定
【标签】产假
更新时间:2020-01-27
核心提示:陪产假是指女方在享有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的带薪护理假,国家没有对陪产假的统一立法,有无规定陪产假要看各个省的规定。银川市职工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夫妻不在一地的,除探亲假外,另外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天。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陪产假的知识内容。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
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一条 独生子女或者父母享受以下优待、奖励:
(二)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增加产假四十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工资、奖金照发。夫妻不在一地的,除探亲假外,另外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天,享受探亲假待遇;
第四十七条 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五天,晚育的增加产假十四天,晚婚、晚育假期内工资、奖金照发。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失业人员、个体经营者晚婚、晚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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