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怎么领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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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2-03

  核心提示:领结婚证需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条件,结婚的条件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结婚的条件。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结婚的条件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一、积极条件: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二、消极条件: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姻法》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