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北京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标签】住房公积金

更新时间:2021-01-19

  核心提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可以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两种,提取公积金需要职工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证明。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项。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符合规定的提取条件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可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两种。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程序

  (一)部分提取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证明);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办理提取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的销户

  1.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2.由单位在当月汇缴时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相关栏目,先将帐户封存后即可办理销户提取。

  二、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

  2、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 、;

  (十一)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