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如何办理离婚公证?
【标签】离婚公证
更新时间:2020-11-08
核心提示:在广州市,因去国外探亲、定居、留学,需要办理离婚公证的,要到广州市司法局办理。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广州离婚公证如何办理。
办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证程序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办事条件:
申请人往域外探亲、定居往往需要办理婚姻情况公证,如为离婚的应办离婚公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需提交离婚证或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附生效证明)、离婚调解书。
3、公证员要求提供的与此项公证有关的其他证件或材料。
办事程序: 请携带所需材料到广州公证处(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0层或者广州市仓边路42号)办理
受理部门:
广州市司法局
受理地点:
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0层
广州市仓边路42号
联系方式:
020-83183060
受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办理期限: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四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收费标准:
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收费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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