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如何办理离婚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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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11-08

  核心提示:在广州市,因去国外探亲、定居、留学,需要办理离婚公证的,要到广州市司法局办理。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广州离婚公证如何办理。

  办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证程序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办事条件:

  申请人往域外探亲、定居往往需要办理婚姻情况公证,如为离婚的应办离婚公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需提交离婚证或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附生效证明)、离婚调解书。

  3、公证员要求提供的与此项公证有关的其他证件或材料。

  办事程序: 请携带所需材料到广州公证处(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0层或者广州市仓边路42号)办理

  受理部门:

  广州市司法局

  受理地点:

  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0层

  广州市仓边路42号

  联系方式:

  020-83183060

  受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办理期限: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四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收费标准:

  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收费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