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二胎的生育间隔期是多久?
【标签】生二胎
更新时间:2021-02-08
核心提示:武汉市夫妻经批准生二胎的,生育间隔期必须在四年以上;女方年龄超过二十八周岁的,不受生育间隔期规定限制。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武汉市生育间隔的知识内容。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九条 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或者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生育间隔期必须在四年以上;女方年龄超过二十八周岁的,不受生育间隔期规定限制。
武汉市可以生二胎的情形:
一、夫妻双方属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韵;
(四)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夫妻双方属农村村民,除适用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一方两代以上是独生子女的;
(二)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三)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四)夫妻只有独生女的;
(五)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三、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并丧偶,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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