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

【标签】经济适用房

更新时间:2020-07-01

  核心提示:厦门申请经济适用房需经领表—填表—申请—初审—审核—打分—批准—轮候—配售—交房等程序。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厦门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程序。

  一、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程序:

  1、领表:凭户口簿、身份证向社区居委会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2、填表:按要求如实填写。

  3、申请: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资料。

  4、初审:居委会组织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在社区公示后报街道办审核。

  5、审核:街道办组织对居委会报送的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一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住宅办。

  6、打分:市住宅办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进行打分,将申请人的分数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7、批准:市住宅办进行复核后,报市建设与管理局批准。

  8、轮候:市住宅办对取得购房的申请人进行公告并进入轮候系统。

  9、配售:市住宅办按得分等情况,组织进行抽房号、配房及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10、交房:根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办法交房手续,迁移户口。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2、提供每个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

  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3、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房产的证明资料,申请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产权资料

  (上述房产,私房提供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租住公房提供租赁合同)。

  4、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5、申请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经营执照及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的缴交凭证或其他相关缴税证明。

  7、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8、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提供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原住房腾退协议等证明材料。

  9、住侨房的,。

  10、因就学(不含出国留学人员)、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户籍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11、。

  12、因支援内地建设、,现已返回本市定居且户籍回迁的,提供相关证明。

  13、因在本市大中专院校读书取得本市户籍,且毕业后直接在本市落户的,提供毕业证书。

  14、申请家庭成员有残疾的,提供残疾证明。

  15、优抚对象、军烈属家庭的,提供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涉及各类证件或合同的,应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