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如何申领员工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标签】劳动
更新时间:2019-05-30
核心提示:在广州,劳动者未办理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的,用人单位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时或备案后,向原受理的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领取。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解答用人单位如何申领员工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领证
4、归档
所需材料
(一)出示已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有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加盖印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打印简化版”原件(不需提交复印件)。
(二)小一寸彩照1张。
申请单位
所地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越秀区88900160、海珠区 84399730
荔湾区81813089、天河区 87580766、87507675
白云区26090971、黄埔区 82376200
花都区86827402、番禺区 84692973
南沙区34689085 34689091、萝岗区 82118635
从化市87961451、增城市 82733853
受理部门
办理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业务的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受理地点
办理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业务的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受理时间
工作日
资料转递途径
单位送审
办理期限
(一)一般即时办结。
(二)人数较多、无法即时办结的,与用人单位约定办结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一)《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的试行办法》
(二)《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办法》
热门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关经验
-
05-01 1
-
11-27 0
-
09-12 2
-
10-11 2
-
10-16 0
-
04-09 0
-
04-27 0
-
04-07 0
-
01-03 2
-
05-1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