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最新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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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4-21

  核心提示:根据珠海市政府的最新规定,珠海市现金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80 /每月。折算的小时标准为7.93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2元/小时。

  省政府日前发文,对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要求包括珠海、佛山、中山、东莞市在内的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应由现行1100元/月调整为1310元/月,同时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省定标准上适当上调。

  根据珠海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我市现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150元/月,略高于省定标准,因此,参考省定标准的增长幅度,结合珠海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考虑我市企业用工环境等因素,决定对珠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在省定二类地区标准的基础上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8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为7.93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2元/小时。

  相关法规: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珠府函〔2013〕27号),自2013年5月1日起,珠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8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2元/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