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产婚后收益属于夫妻财产吗?
【标签】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收益
更新时间:2019-08-26
核心提示:现在,住房成为许多青年男女结婚的必备条件了。“婚房”的产权登记、收益增值处分以及离婚时产生的财产分割纠纷更是围绕离婚夫妻的关键问题。那么,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后取得的收益、增值还是属于夫妻财产吗?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依靠房子得来的收入主要包括收益和增值两个方面,所以,确定这种房屋的收益要按照具体收益进一步确定。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这个范围。
一、现实生活中,房屋的收益主要表现为租金,而租金是否属于房屋的孳息?
孳息通常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两种:
1.天然孳息是指依照物的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如树结出的果实;
2.法定孳息是依照法律的规定产生的收益物,如银行存款利息。
而租金的取得需要付出一定的劳动并承担一定的义务,如寻找承租人、维护房屋、保障承租人安全生活等,而这需要夫妻双方的共同劳动和付出。因此,租金收益不应当属于孳息,根据房屋的投资、经营收益而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就房屋的增值而言,根据增值发生的原因不同,可以分为自然增值与主动增值:
1.自然增值是指增值的发生是因为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物资、劳动、管理等无关,如房屋因市场价格的上涨而产生的增值;
2.主动增值是指增值的发生与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无关,而因为夫妻一方或双方对该财产所付出的劳务、投资、管理等原因所致,如对房屋的装饰装修而产生的增值。因此,夫妻一方的个人房屋在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部分应当归属于其个人财产,而产生的主动增值部分,因附加了夫妻双方的付出,应当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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