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问题能赔可得利益损失吗?

【标签】产品质量|消费者

更新时间:2021-04-08

  核心提示:在商品交易中,产品质量是影响买卖合同继续最重要的因素。如果发生产品质量不过关的问题,将会导致双方一定的经济损失,其中就有可得利益损失。那么,如果发生质量问题,买受方能请求可得利益损失吗?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买卖合同签订后,因卖方交付产品有质量问题,导致买方无法获得可得利益即转售利润损失的,买方可诉请赔偿。买受方可以请求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但是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需要受可预见性标准、减轻损失规则、混合过错规则及损益相抵规则限制。

  可以参考的法律规定是: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因此,从法条中可以看出,可得利益的损失还需要结合订立合同时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怎样界定可得利益损失?

  先后系列买卖合同中,因原合同出卖方违约而造成其后的转售合同出售方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转售利润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根据交易性质、合同的目的等因素,可得利益损失主要分为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和转售利润损失等类型。

  例如贸易公司通过经销合同买进食品公司代理奶粉,后将奶粉卖与销售者,赚取差价,因食品公司交付奶粉不符合合同及法律标准规定,导致贸易公司无法获得可得利益,此项损失即为转售利润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