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品房转让登记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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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4-01

  核心提示:郑州市商品房转让登记需提交商品房产权登记备案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受让方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并缴纳产权登记费、产权测绘费等税费。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商品房转让登记的程序。

  一、商品房转让登记的材料:

  (1)商品房产权登记备案证(首次办理出示原件,收复印件;非首次办理,收复印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原件);

  (3)受让房人有效身份证件(若为单位,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4)完税凭证(办证联原件);

  (5)维修基金缴存凭证;

  (6)房屋分户平面图2份;

  (7)其他所需证件。

  注:①经济适用房、安居房提交购房审批表;

  ②港澳台及境外人士、机构购房提交安全部门批文;

、裁定书。

  二、商品房转让登记的流程:

  1、到房管局办事大厅领取号码等候叫号办理;

  2、持领证通知单缴纳相关费用;

  3、按受理凭证时限领取房产证。

  三、商品房转让需要缴纳的税费:

  (一)产权登记费 :

  1、住宅:60元/套(经济适用房30元/套)

  2、非住宅:400元/件

  (二)房产测绘费:

  住宅用房A(楼外型结构简单,户型不超过三种):0.60元/平方米;

  住宅用房B(楼外型结构较简单,户型四至六种):0.90元/平方米;

  住宅用房C(小面积测量建筑面积低于2000平方米或楼外型复杂,户型在六种以上(不含六种)):1.36元/平方米;

  商业楼用房(如不需分户图,应下浮10%):1.50元/平方米;

  多功能综合楼用房(如不需分户图,应下浮10%):1.80元/平方米。

  (三)交易手续费:

  1、住宅:

  商品房:3元/平方米;经济房:1.5元/平方米。

  2、非住宅:

  商品房:0.3%。

  (四)契税(郑州市财政局收取):

  1、住宅:2%(面积大于144平方米为4%)

  2、非住宅:4%

  (五)印花税(郑州市地税局收取):1‰(成交价双方各交纳万分之五)。

  (六)物业维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