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收养手续如何办理?

【标签】收养

更新时间:2021-05-30

  核心提示:合肥市民要想收养孩子的,首先要符合相关条件。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合肥收养手续的办理。

  (一)合法收养

  婚后五年以上不育,女方年满三十周岁以上,需收养子女,经人口计生局批准后方可收养,否则为非法收养。

  1、收养子女需以下材料:

  (1)审批表一式两份;

  (2)单位(或社区)婚育证明,且负责人签名;

  (3)男女双方申请;

  (4)结婚证复印件及原件;

  (5)男女双方户口簿复印件及原件;

  (6)两个县区以上医院不能生育的证明。

  (二)非法收养

  未经人口计生局批准,非法收养子女,需给养子(女)报户,需以下材料:

  1、男女双方单位(或社区)出具的证明(写清婚姻、生育或未生育的情况,已收养子女的姓名、性别、收养时间),并加盖街道(乡镇)计生办公章;

  2、婚后未生育过子女者,需提交两个县区以上医院不能生育的证明;

  3、持男女双方的证明及不能生育的证明(已生育过子女的只需男女双方证明)由计生局局长签字后到办公室办理收养子(女)的报户的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