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约定保证担保范围的要赔偿哪些?
【标签】保证|赔偿
更新时间:2019-07-26
核心提示:在借钱贷款抵押中,为避免借钱一方不及时还款,给出借人带来困扰,通常会在借钱合同、贷款合同或是抵押合同上加上担保合同,或是直接在借贷合同上注明担保的事项。但是,如果提供担保的,在合同约定时没有明确担保范围或是范围不明确的话要怎么办?保证人要赔哪些?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一、保证人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依《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二、另外,保证担保范围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包括违约金。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是否包括违约金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担保法》第21条规定,应认为担保范围包括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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