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消费者协会不受理哪些投诉?

【标签】消费者

更新时间:2020-07-02

  核心提示:洛阳市消费者协会对于经营者间的购销纠纷、消费者个人私下的交易纠纷、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质期等纠纷的投诉不予受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的投诉。

  消费者协会主要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但并不是所有投诉消费者协会都会受理。

  ,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的投诉:

  1、经营者之间购销纠纷;

  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

  3、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质期;

  4、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导致商品损坏或人为损坏的;

  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7、争议双方曾经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8、、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

  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