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怎样取得经济适用房资格证?

【标签】经济适用房

更新时间:2020-05-15

  核心提示:银川市申购经济适用房需取得经适房资格证,申请经适房资格证需申请人申请,通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再审核所提交的材料,公示期过后,即可取得资格证。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取得申购经适房资格证的知识内容。

  一、申购经适房资格证的程序:

  1、申请人向市政务大厅房管局窗口申请;

  2、市政务大厅房管局窗口审查,符合条件受理;

  3、市政务大厅房管局窗口将申请转交市房改办、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市房管局房地产行业管理科审核,市房改办汇总审核资料;

  4、市房改办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5、申请人到政务大厅房管局窗口领取《资格证》。

  二、申报的材料:

  1、《银川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表》(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核准盖章。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2、申请人近期免冠照片(彩照一寸)两张;

  3、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工作单位向市房改办出具的本人现住房情况和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申请人的配偶在外地工作的,其配偶的住房情况证明由该配偶工作单位所在地房改部门出具;

  4、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属离异的,须提供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6、申请人属未婚的,由本人所在单位向市房改办出具未婚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

  7、银川市重点工程被拆迁居民应由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单位统一向市房改办提出申请,并填写《银川市城市重点工程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

  三、相关法律依据:

  《银川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取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银川市重点工程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必须取得由市房管局统一印制的《重点工程拆迁安置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

  第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购房人,到银川市政务大厅领取银川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后并附有关的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交领表处,申办《资格证》。

  购房人取得《资格证》后,可随时申请购买全市任何单位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第十二条 市经住办应当制定严格的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发放程序,并按照程序发放资格证。

  《资格证》审查发放程序应向社会公示。

  第十三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购房者,每户只能申办一个《资格证》。《资格证》有效期为二年。《资格证》只适用本人,转借、转让无效。

  《资格证》有效期满后尚未购买到经济适用住房还需购买的,应核发新证。

  第十四条 城市重点工程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用以拆迁安置的,建设单位应向经住办提出申请,经核准后,由建设单位向安置居民家庭发放《审核表》,作为该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凭证。城市重点工程由市人民政府确定。